办理条件:省委机关公务用车,省高院 / 省高级人民法院、省检察院、省民主党派、省人民团体和省委工作机构及有关单位(院外)部分公务用车;国家机关驻辽办事机构、省属科研院所、新闻单位、高等院校部分公务用车;省辖市委、市政府办公室部分公务车辆;上述单位副厅实职以上领导私家车辆(每人限1辆)。
办理材料:各单位指定专人持单位介绍信和《车辆情况登记表》到指定地点办理。其中,《车辆登记表》须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(电子版和纸质版);公务车辆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,私家车辆附本人工作证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。
办理地点:省委机关保卫处(中兴街45号201房间)
办理单位:省委机关保卫处
收费标准:免费
集中办理时间:每年12月
联系电话:024-23128600